昆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性意见
[2018-11-29]

为规范本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推进垃圾分类,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性意见。

一、分类标准

1公共机构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三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2已有或将新建食堂的,已提供或将增加集中供餐服务功能的公共机构,应在方便清运的位置单独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将餐厨垃圾收集后纳入餐厨垃圾专项分流体系,若已建设餐厨垃圾源头处置站的公共机构,按要求进行就地处置。

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

1办公区域

公共机构可在每个办公室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大小和样式可根据办公室垃圾产生量确定。鼓励将可回收物直接投放至公共区域垃圾收集点。

2公共区域

1公共机构在每层楼的卫生间、茶水间、楼梯口等适当位置或每幢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至少设置1个收集点。每个收集点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1个,收集容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制合适的收集容器。收集点的设置不能影响安全通道的畅通。

2)公共机构应至少在单位主要出入口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容器应设置在安全区域。

3)若在单位主要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亭的公共机构,可在分类亭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1个,收集容器宜为120L240L垃圾桶及专用收集箱。垃圾分类收集亭的设置样式参见《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要求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规定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标 志》(GB/T 19095-2008 ) 一致。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样式

1)公共区域室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样式应符合《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的相关标准。具体样式可参考下图:

 

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在单位主要出入口或分类亭内,可设置多功能分类有害垃圾桶,具体样式可参考如下图:

 

2公共区域室内非标分类垃圾桶及办公室非标分类垃圾桶应当粘贴相应类别标志,标志颜色也需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 )的相关标准。具体样式可参考如下图:

 

(公共区域室内非标分类垃圾桶)

 

(办公室非标分类垃圾桶)

以上非标分类垃圾桶样式仅供参考,标志、颜色需符合相关规定。

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1.有害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有害垃圾按类别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环以内公共机构可根据收集情况预约市环卫部门,由市环卫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至市有害垃圾存储点,定期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分类处置;各区镇公共机构可根据收集情况预约辖区内环卫部门,由环卫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至辖区内有害垃圾存储点或指定地点,定期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分类处置或联系市环卫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可回收物

公共机构产生的可回收物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由各单位的保洁部门代为收集,并运至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所。(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成后另做安排)

3.餐厨易腐垃圾

有集中供餐服务的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易腐垃圾投入餐厨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中环内有餐厨垃圾源头处置站的公共机构实行就地处置,其他公共机构由市环卫部门负责收集,转运至相对集中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站。区镇公共机构由辖区内环卫部门负责收集、转运至相对集中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站。

4.其他垃圾

按原投收运处方式进行处置。

5.建筑(装修)、大件、绿化垃圾

中环内公共机构若产生建筑(装修)、大件、绿化垃圾应及时联系市环卫部门,由环卫专用车辆运输至市建筑、大件、绿化破碎、分拣中心处置。区镇公共机构若产生建筑(装修)、大件、绿化垃圾应及时联系辖区内环卫部门,由环卫专用车辆运输至相应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统计工作由市环卫部门及区镇环卫部门做好相应的日计录、月汇总工作(可回收物待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成后,由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统计)。

附件:公共机构常见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清单

附件:

 

公共机构常见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清单

一、有害垃圾

打火机、创可贴、过期护肤品、过期药品、化妆品、口服液瓶、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电蚊香片、杀虫剂、荧光灯管、中性笔芯等垃圾

二、可回收物

报纸、玻璃茶杯、易拉罐、矿泉水瓶、饮料瓶、布袋子、订书机、公文包、计算机(器)、剪刀、键盘、小镜子、旧书、废衣物(未被污染的)、废旧针织品(未被污染的)、废旧纸质品(未被污染的)、日历、信纸、信封、鼠标、数据线、塑料制品(未被污染的)、U盘、硒鼓、快递袋外包装等

三、易腐垃圾

 食堂剩饭菜、水果、茶叶渣等垃圾

四、其他垃圾

 未列入以上分类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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